顺手牵“机”入囊中   换来“银镯”带腕上

21.05.2015  12:23

  2015年3月28日 傍晚,顾北矿食堂水果超市工作人员在收银时把手机放在一水果箱里,结完账发现水果箱里手机不翼而飞,超市里上下找遍也没有手机的“踪影”。

  接到报案后,民警详细询问案发过程和现场情况。根据报案确认手机放在水果箱内也就几分钟,十几分钟后拨打此手机已显示关机。被盗手机2014年10购买时价5000多元,显然盗窃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从当时在场人员入手,由于水果超市人员流动,工作人员专心收银结账无暇顾及购物人员的情况,此渠道无法查询到有价值的线索,现场人员之间互不相识外围调查也是此路不通。确定发案时段调阅案发现场监控视频,但超市内人员你来我往,无法确认盗窃手机之人。办案民警扩大侦查范围,调出各进出口监控资料,拓展延伸人员行进轨迹,确认来此购买水果上夜班人员的最终“落脚点”,对发案时段现场内所有人员进行“画像”,利用辨认、比对、甄别终于锁定蔡某某有重大嫌疑。

  依法将蔡某某传唤至顾北派出所,经讯问蔡某某对在顾北矿食堂水果超市盗窃苹果5S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5年5月13日,蔡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2015年5月19日被提请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宗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