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

22.09.2016  21:06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三)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全市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四)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

(五)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推动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六)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老楼危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二、退出6项民生工程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项任务已完成,退出实施范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项,资金有保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转入部门日常工作,2016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

(一)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的保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15年每亩15.84元、12元、9.72元、16.32元提高到19.49元、13.54元、13.21元、18.91元。

(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三)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四)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根据安徽省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2015年15元提高到3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仍为30元。

(五)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40元提高到45元。

(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城乡统筹,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杂费、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小学每生264元、初中每生375元分别提高到625元、825元(均含取暖费25元)。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生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四、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棚户区改造等21项民生工程,对内容、结构等进行调整优化。

五、工作要求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雪中送炭,突出绩效、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围绕扶贫工作、“三农”工作、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其他城乡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持续推进民生问题解决,努力让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一)突出重点,补齐民生短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着力解决改革发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正确引导基本民生保障预期,要突出雪中送炭、补齐民生短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把有限财力用到群众最期盼、最急迫的事情上。

(二)提前谋划,加快项目进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及时制定具体方案,迅速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市直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加大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要超前谋划,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不低于序时进度和全省平均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落实责任,提高管养效果。要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民生工程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后管理养护绩效管理,注重问题导向,严格问责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工程建后管养的投入,足额安排管养经费预算,及时拨付兑现,促进所有工程类项目发挥长久效益。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四)创新机制,推动精准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市场导向、多元投入模式,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的方法,盘活存量资产,引导社会资本等参与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多渠道增加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要把实施民生工程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与开展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形成政策叠加和多方联动效应。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宣传贯彻民生工程政策,全面推行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市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