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16年在调整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省级33项民生工程

19.02.2016  18:51

      为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2016年,定远县民生工程建设在调整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省级33项民生工程,着力提升全县民生幸福指数。

 一是新增6项民生工程。新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和城市旧小区整治6个项目,补民生短板,促公平。

 二是退出6项民生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项任务已完成,退出实施范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项,资金有保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转入部门正日常工作,2016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是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四是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棚户区改造等21项民生工程。

 五是优化调整内容和结构。在内容设置、结构摆布上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方面是部分项目扩面,把新型农民培训重新纳入民生工程管理,划归“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项目;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范围,新增农村垃圾处理和乡镇改水改厕项目内容;把研究生资助纳入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把四级残疾人纳入生活救助,增加五保机构运行奖补经费。另一方面重新分类,调整后,共分为六大类,扶贫工作类(11项),“三农”工作类(5项),创新就业类(2项),社会保障类(8项),教育文化类(4项),其他城乡公共服务类(3项)。

 六是参与的县直牵头部门增多。民生工程县直部门牵头实施单位由去年的12个单位增加到16个单位,分别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农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民政局、规建局、教体局、交通局、文广新局、残联、卫计委、水务局、司法局、美好办、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定远分公司。 

    2016年,定远县民生工程建设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全县各方面力量,正确引导,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高民生工程质量和效益,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上报单位:定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李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