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六项举措再次实现午季秸秆禁烧全域“零火点”

16.07.2015  18:04

   一是 印发《黄山市2015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明电〔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黄大气办〔2015〕13号),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工作。
   二是 实施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形成区县、乡镇、村和组四级秸秆禁烧巡逻队,禁烧期内不间断在田间地头开展巡逻和宣传,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值班和看管,严禁焚烧秸秆行为发生。
   三是 召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积极采取秸秆粉碎还田、沼气技术、秸秆成型燃料等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15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8.2万吨,综合利用率80.4%,机械直接还田综合利用率68.9%。
   四是 在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具体负责人手机号码,畅通受理投诉渠道,将火点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是 开展督查,市环保、发改、农业、公安、安监、交通、城管和农机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划定包片区域和督查乡镇,对各区县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六是 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建立健全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台账。截止目前,我市未有火点被国家环保部和省大气办通报,也无因焚烧秸秆引发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