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男子非法驯鹰猎鸟拍视频 被巡逻森林警察当场抓获

08.12.2015  23:49

河南大学生暑假和别人掏鸟窝,抓了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被判刑十年半。近日,这条“掏鸟窝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热议。12月7日,记者从滁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获悉,前不久,滁州男子赵某某因驯养老鹰捕捉小鸟,被巡逻的森林警察当场抓获,据了解,他也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玩“老鹰捉小鸟” 被警方抓现行

9月29日中午,滁州男子赵某某闲来无事,骑着电瓶车携带一只老鹰向城郊街道方向前行。到达滁菊研究所路口时,赵某某将其携带的老鹰放飞,玩起“老鹰捕捉小鸟”的游戏。

正当其玩得兴起时,滁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民警巡逻经过,立即上前制止其行为。起初,赵某某并未把民警当回事,还兴奋地介绍如何训练老鹰捉小鸟。赵某某察言观色,渐渐感觉到事态严重,随即趁民警不备竟将老鹰放飞。

森林警方立即展开搜查,在其身上和电动车篓内,查获死亡的鸟类4只、弹弓1只、野鸡套子4个。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又赶赴其家中,依法查获活体及死亡的鸟类35只以及驯养鹰的工具等物品。

赵某某训练老鹰时的照片。(警方供图)

驯鹰猎鸟 微信 群内交流心得

森林警方调查获悉,今年6月,赵某某在“狗市”上花70元非法购得一只老鹰幼鸟,并带回家中驯养。

待鹰羽翼丰满后,从7月开始至案发,赵某某先后多次带鹰到野外猎捕鸟类。截至目前,赵某某已非法猎捕小鸟数十只。为了满足个人炫耀的心理,他还拍摄了不少驯鹰、猎鸟的视频。现如今,这些视频已成为警方锁定其非法行为的铁证。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在赵某某手机中发现一个微信群。而这个群的讨论内容,很多都与“如何驯养老鹰捕捉小鸟”有关。

男子已被刑拘 将被起诉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赵某某放飞的鹰是受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其非法猎捕的小鸟是受国家保护的“三有”类野生动物。

森林警方表示,赵某某已涉嫌非法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案发当日,赵某某即被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所有的鹰类都是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非法猎捕、出售、收购、运输、杀害等行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非法的猎捕行为,也是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狩猎罪。

记者7日获悉,赵某某目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此案下一步将移交检察机关起诉。(记者 夏海霞 通讯员 包增光 庞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