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率先设立家事法庭 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23.04.2015  15:10

虽然墙上挂着国徽,但房间内并不见严肃的审判台和生硬的被告席,取而代之的是沙发、茶几、书柜和绿植,俨然一个普通家庭的客厅。

这就是青阳县人民法院的“家事法庭”,法官不再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而是坐到了原、被告的身边,用“拉家常”的方式,断清了一件件“家务事”,化解了一桩桩婚姻家庭纠纷。

今年年初,青阳县一对90后小夫妻打起来离婚官司,女方因为家庭琐事和婆婆闹了矛盾,由于未能及时沟通,以至于矛盾越来越尖锐。女方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开庭时,双方一走进家事法庭,都感到很惊讶。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喝着茶,法官也亲切地坐到他们身边,耐心地听着他们的倾诉。

“夫妻间闹点矛盾是在所难免的……”法官面带微笑的一句开场白,让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温暖,打官司变成了“拉家常”,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诉说着婚后 生活 中的烦心事,让法官来“评评理”。

通过坦诚的交流和法官的劝解,双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男方表示愿意和好,女方也不再坚持“一定离”的态度。第二天,女方便打来电话撤诉,并感谢法官的开导。

这是青阳县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家事法庭”以来,通过调解达成撤诉的又一个成功案例。截至今年3月,该法庭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55件,审结27件,通过调解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或撤诉结案18件。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断增多,仅去年,青阳县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321件,占该院民商事案件总受案数的三分之一,且仍有上升的趋势。这类案件大多是家庭内部矛盾,调解余地很大。”青阳县法院党组成员蒋桂荣告诉记者。为此,青阳县法院于2014年9月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家事法庭。

该院抽调了2名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家事法庭,要求法官对此类案件会调、善调。把审判台和原、被告席换成沙发、茶几等家具,一改法庭严肃的气氛,为当事人营造一种“家”的感觉,法官也坐到当事人身边去,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更好地认识问题所在。

“家事法庭的设立,不仅改变了庭审方式,也促进了矛盾的解决。”蒋桂荣告诉记者,婚姻家庭类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案件中掺杂着亲情,如果仅凭一纸判决,不能从根本问题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因此家事法庭的法官更注重分析纠纷成因,为案件把好“脉”,根据个案情况“开药”。“对于一般的离婚纠纷,通过引导当事人回顾美好记忆,劝导双方和解;感情确实破裂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好聚好散,并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