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法官啃起“骨头案”,十余年积案已执结

16.09.2014  20:57
 

  安徽法院网讯  “我的这个案件已经十几年,没想到法院还记得,我一定要把这面锦旗亲手交到徐志超法官的手里!”2014年9月15日一大早,从五河县赶来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来到全椒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手中端着一面锦旗,情绪显得很激动。

  事情还要从1997年的一次交通事故说起。当年9月份,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陈某驾车相撞,经交警队处理,被申请人陈某负全部责任。经调解,陈某应赔偿李某7万余元,在支付部分赔偿款后,再也找不到陈某的下落。李某无奈,于2001年起诉到全椒县法院并申请执行。2002年、2005年、2007年,该院先后多次查找被执行人陈某的行踪和财产线索,均一无所获。

  今年8月份,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案件分到了青年法官徐志超的手里,他决心要“啃一啃”这件“骨头案”。在多方查找后,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并查找到其在银行有一笔存款。在完成对其存款的冻结后,卷宗里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徐志超把卷宗翻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在一张小纸条上发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代理律师的号码,通过律师才找到了李某。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连我自己都忘记了这件事,没想到法院还记得!”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已拿到部分赔偿款,余款陈某将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