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四规范”树立干部队伍新形象

07.07.2014  15:27

  青山乡“四规范”树立干部队伍新形象

  青山乡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问题,以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不断树立起干部队伍新形象。

  一是规范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切实规范乡村干部学习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四有四个一” 学习制度,即:每次学习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资料、有学习心得,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次有一名科级领导辅导学习、学后有一名干部做交流点评、每月集中研讨一次,从而建立干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真学真懂的思想,切实解决不想学、不会学,敷衍式的学、空洞式的学等问题,努力建设学习型的领导班子、学习型的干部队伍,提升领导干部整体素质。

  二是规范办事服务。认真推行公开承诺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强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干部言行,做到有法可依,严格依法办事程序。规范干部文明用语,待人接物必须采用文明用语,树立机关部门和窗口单位人员脸好看、门好进、话好听、事好办的形象,积极推广“五个一”服务,即:一句问候暖心,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解渴,一个满意答复。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是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推进乡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乡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规范公开资料档案管理,对历次公开的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备监督和查询。

  四是规范廉政勤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落实党风和党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制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发扬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做到办事不贪污受贿,不吃拿卡要,不危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通过规范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了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的转变,树立了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全乡呈现出“五多五少”的新气象:迟到早退的少了,为民办事不计较时间长短的多了;在办公室轧堆聊天的少了,深入企业和群众的多了;遇事推诿扯皮的少了,主动协调、认真履行职责的多了;按老框框、凭经验、义气用事处理问题的少了,讲科学、依法行政、提高为民办事效率的多了;机关干部中比待遇、比闲逸、比得失的少了,讲学习、讲原则、讲团结、讲实绩的多了。

  (陈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