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三项举措关爱离职村干部

30.10.2014  12:11

  第九届村两委换届以后,青山乡积极做好农村干部退休退职工作,消除退休退职干部“失落感”,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后农村工作的连续性。

  一是坚持联系沟通,保证村干部身退心安。村干部退职后,村两委继续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诉求。一是重点对象专人联系。退职村干部中生活特别困难或思想情绪特别严重的,明确专人,定期上门走访,提供必要帮助。二是重要活动开展集会。在一些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邀请退职村干部参加。三是重大事项上门慰问。退职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婚丧、意外事故等,村党组织必定上门慰问。

  二、落实退职待遇,保证村干部身退有养。退职村干部除在政治上享有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外,重点保证其经济待遇,使其生活不因退职而困难。一是兑现拖欠工资和化解各种债务。村干部退职时,确保结清其拖欠工资,不留尾巴。对其在任职期形成的债务,落实责任追究,及时化解。二是实行困难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退职村干部做到应保尽保。对因疾病、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生活的退职村干部视其情况给予适当救助。

  三、发挥积极作用,保证村干部身退有为。提供有效载体,充分发挥退职村干部的积极性,继续在村级事务中发挥“余热”。一是建言献策。村党组织经常通报村级事务的情况,征询对村级事务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其合理意见。二是民主理事。各种村级自治组织充分吸纳退职村干部的参与,如各种产业协会、公共事务理事会、村监督小组等,发挥退职村干部的管理才能和监督作用。(青山乡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