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多措并举保障司法鉴定客观、公正

17.08.2015  19:02
 

  安徽法院网讯    司法鉴定结论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在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结论客观、公正,霍邱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鉴定程序。

  一是异地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一般不委托县内、市内的鉴定机构,尽量选择省会城市的鉴定机构,个别重大、疑难的案件选择省外的鉴定机构,从而有效杜绝“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防止本地的人情干扰,避免“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

  二是要求当事人参与鉴定程序。不论是通过随机摇号选择鉴定机构还是到鉴定机构鉴定,都会采取书面、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充分保障当事人对鉴定过程的监督权和表达自己意见、观点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不到场,法院会要求当事人给出书面材料说明理由或书面告知当事人视为放弃自己的参与权。

  三是支持和保障鉴定人出庭。在送达鉴定结论时,依法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有权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让鉴定人到庭答疑解惑并接受法官和当事人的监督。对于当事人提出鉴定人出庭申请,法院都会积极要求鉴定人出庭并对鉴定人出庭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