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佛子岭派出所驻村民警入户调解促和谐

01.03.2016  15:45

      2016年2月26日上午,霍山县佛子岭派出所驻村民警再次来到打架纠纷当事人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高岭村调解工作站,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深入的教育和感悟,最终双方自愿让步,达成和解协议,遏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015年7月,高岭村金某丈夫在整理自家门口道路泥土时,与本组徐某发生争执,几个月来,双方磕磕碰碰,生气怀恨在心。2016年2月6日晚,徐某丈夫程某从外地打工回来,闻此事后来到金某家里论理,双方发生争执、撕扯,程某在撕扯过程中用树棍击打金某腹部,金某受伤住院。

      金某出院后,派出所驻村民警了解得知,金某伤势并无大碍,考虑到是邻里纠纷,秉着人性化执法理念,办案民警想从中斡旋调解,但金某夫妇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从严处理,问其原因他们沉默不言,为了探其究竟,驻村民警又深入到村民组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后得知,程某家一共五口人生活,母亲常年瘫痪,卧床不起,妻子带着两个小孩租房读书,只有本人常年在外打工,经济较为拮据,加之本人在村里为人不实,做事不周,邻里关系僵化,矛盾重重,部分村民欲想借机惩戒程某,驻村民警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始终争争吵吵,民警分别谈话沟通,了解真实想法,程某对民警讲到,打人是自己的不对,是自己一时冲动造成的,愿意赔偿金某的医药费,保证今后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金某提出的其它高额费用难以支付,金某说程某的做法很不理智,本人很是气愤,尤其春节期间是合家团圆的日子,而自己却是在医院度过,花费很多,精神刺激,这一口气很难咽下,实际并无深仇大恨。于是驻村民警调整思路,对症下药,换位思考,通过多次疏导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取得了共识,纠纷迎刃而解,邻居关系又和睦起来。

( 来源:霍山县佛子岭镇信息中心  作者:熊启才、吴怀栋、李联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