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县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监管

09.06.2017  11:29
      为了落实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脱钩不脱管”的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补贴产品的销售行为,霍邱县农机局以宣传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和《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为契机,“三措并举”对县内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加强监管。

      一是要求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自觉执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公布补贴产品信息,及时准确地开具销售发票,做好销售台账;绝不对所经销产品作任何虚假宣传,绝不擅自向购机农户承诺办理补贴;绝不收取补贴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确保票款一致;绝不帮购机者代办补贴手续,绝不与购机户联合套取购机补贴等。并承诺若有违背甘愿承担一切责任。要求企业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农机局存档。

      二是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局长带队对照企业承诺的内容对县内所有补贴产品经销企业逐一做好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明确企业的连带责任。要求经销企业对购机户申请补贴的购机数量超过上限的或同一户购置同一品目超过1台套的,主动做好调查,摸清实情,并做好见证,对购机者蓄意倒卖(挂户)等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王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