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击”赴保全,和气生财来调解

09.06.2014  19:12
 

  安徽法院网讯  5月22日9时,芜湖某公司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芜湖市南陵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财产在210万元范围内保全,情况紧急,数额较大,该院执行庭当即派人派车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雷霆出击”赶赴财产所在地芜湖市南陵县某银行。

  11点25分,工作人员赶到南陵银行,准备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然而银行柜台人员已经去食堂吃饭了,想让下午再办理保全事宜。法院工作人员向银行说明了此次保全的情急情况,要求立即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12点,银行柜台人员吃完饭回来,着手办理正式的冻结手续,但因为主管人员和上级银行的原因,授权一时无法通过,直至下午1时,才将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成功冻结。

  由于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被保全人当天下午已与申请人就案件进行了沟通和磋商,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第二天,该院再次到南陵县解除了对被保全人的存款账户冻结。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从保全到结案,本案仅用了两天时间,展现出经开区法院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的司法为民理念和为民、快速、高效的执行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