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财产抗拒执行 扣车拘留人车两失

17.02.2017  22:38
 

  安徽法院网讯  “我的车开来了,就停在政务中心门口,请你们将车扣回法院,不要将我拘留”。2月13日中午,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依法拘留的周某向霍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请求道。

  周某本来不至于落到被拘留的境地,走到这一步完全可以说是周某自作自受。周某与申请人原本合伙做煤灰生意,在做生意的过程中,申请人为周某垫付了大量资金,但是周某一直拒绝偿还申请人垫付的资金。无奈之下,申请人将周某诉至霍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周某偿还申请人欠款844293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经调查发现周某名下有一辆宝马X5汽车,价值与案件标的额相近,为了促使周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汽车查封。为了使案件能够顺利了结,执行法官与周某取得联系后,告知周某可以将被查封车辆抵押在法院,然后可以给他一段时间筹钱。对于执行法官的好意,周某却毫不领情,反而采用欺骗隐瞒的手段应对,对于被查封的车辆,周某总是说车辆不在本地。温和的手段对周某没有作用,执行法官决定对周某实施拘留,2月13日上午,执行法官在法院调解室依法将周某拘留,在被带往拘留所的路上,周某终于抵不住心中的压力,主动要求将车辆抵押在法院,并将车钥匙交给执行法官,但可惜,为时已晚,老话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正应了现在这种情形。

  周某被拘留后,根据周某交代的情况,执行法官在政务中心门口找到被查封的宝马X5汽车,并依法将车辆扣押到法院,案件也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