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处隐患列入7月份“月建月销”隐患名单

09.07.2015  20:24

      经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研究,芜湖市安徽联成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喷砂车间等5处隐患,列为2015年7月份省政府安委会建档的“月建月销”事故隐患。

      列入7月份省政府安委会建档“月建月销”的事故隐患分别是:安徽联成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喷砂车间空压机未检测,表面锈蚀严重等隐患,由芜湖市政府安委办督办;中石化宣城分公司存在道路交口处未采取交叉避让措施,宣水公路两端因弯道和宣水公路跨铁路大桥坡度高等原因,视线受阻易酿成事故等隐患,由宣城市政府安委办督办;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制氧站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等隐患,由铜陵市政府安委办督办;青阳县著明木业有限公司存在锅炉工未持证上岗;锅炉房无灭火器;部分作业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隐患,由池州市政府安委办督办;安庆市大观区纺织西村29栋109室有租户自围院落棚屋非法进行燃气充装,由安庆市政府安委办督办。

      根据省事故隐患“月建月销”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要求,各市政府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奖惩措施,同时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行政问责制,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企业和相关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重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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