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 立足园区服务发展 认真做好商事审判
安徽法院网讯 18000家,是合肥高新区和经开区现有的入区企业数量……
科大讯飞、安科生物……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在这里应运而生;
格力、美的、三洋……众多知名龙头企业纷纷入驻两区。
高新区和经开区,一个是安徽省最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一个渐渐成为以装备制造、家电电子、汽车及零部件、快速消费品等四大支柱产业为龙头产业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两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辖区各类矛盾和纠纷不断攀升的矛盾,合肥高新法院审理的商事纠纷在数量、类型和难度上也都在不断增加。而承担这些案件审理任务的,正是一支具有精深的业务素质和优良传统的审判队伍,这就是高新法院民二庭。
一个诉求一个故事
2014年1月,春节前夕,春寒料峭。
一封洋溢感激之情的感谢信,寄到高新法院丁寒梅院长的办公桌上,这是一名含山县退休老教师寄来的感谢信。
“此时此刻,室外寒意浓浓,我的心里却是暖意融融。我衷心感谢高新法院的法官们,是你们让我这样的耄耋老人在这样一个寒冬季节依旧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感受到法院的温暖。谢谢你们!”
这封感谢信,出自一位1930年出生的退休老教师之手。2013年8月,老教师的孙子以其名义与某养殖公司签订一份土元养殖合同,但育种过程并不顺利,原本致富的种苗却成了大家庭矛盾的根源,老教师无奈只能诉至法院,希望解除合同并收回购买种苗的费用。
简单的案情以及2.02万元的标的额,对于每天面对动辄几百万标的额的经济纠纷的民二庭法官,似乎太不值得一提。但,当这位满头白发、瘦骨嶙峋的老人出现在法官面前时,承办法官心里为之一颤,老人本应在家颐养天年、含饴弄孙,但却为了家庭的和睦冒着寒风奔波。承办法官不敢有丝毫怠慢,案件虽小,却紧紧关乎老百姓生计民生,关乎当事人家庭和睦,甚至影响这位老教师能够安享晚年。
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在庭前准备阶段,承办法官没有拘泥于等候开庭的常规做法,而是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公司了解事情经过。面对被告公司一次次的坚称是对方因自身原因培育失败、拒绝承担责任,承办法官没有放弃,一遍遍向对方剖析法律、阐述情理,甚至是多次前往被告公司与其当面沟通。最终,被告原本冰冷的态度渐渐被承办法官一次次真诚的态度缓和,最终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被告公司退还购种苗款,原告退还剩余种苗的圆满结局。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和干警还亲自将老人送到了返乡的长途汽车站。
这只是近年来民二庭收到的15封感谢信的一封。
每一封,都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故事。
每一个故事的背后,都是法官们为服务民生默默辛苦工作的背影。
一起案件一份力量
收案3637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达20亿元,这是该院近四年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其中仅2014年就收案937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达5亿元。据统计,涉及园区企业的案件数为3522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达19.37亿元。
这3522起案件,就是3522份力量;每一起案件,都是商事审判服务园区的一份力量;每一份力量,都在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稳定发展环境作努力,如同涓涓细流,最终汇成园区不断壮大的经济大潮。
“法官大人,我不质疑你个人的公正性,但我觉得官官相护也是人之常情,你也不要用这些场面上的话来宽我心,你们会怎么判,我心里有数。”
72岁的张老汉,在起诉将其所居住的社区服务中心及该中心所属的农村工作局告到法院后,和法官第一次见面就表现出了对法院工作的极大不信任。
原来,张老汉家住高新区,其被拆迁的原有房屋面积为176平米。2010年11月10日,老汉与被告签订的拆迁协议约定:“拟安置的建筑面积为120平方”,2009年11月,老汉已在永和家园获得了面积为60平米房屋一套。
本来应得安置房面积到手后,竟然少了一半。这样的结果,老汉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老汉一口咬定被告依仗权势违法占扣了自己应得的60平米房屋,于是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
“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当好拆迁户与地方政府的缓冲器,特别是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承办法官介绍道。
案件顺利送达后,承办法官及时与两被告取得联系,第一时间了解到有关情况。在基本掌握案件全部事实情况后,承办法官又跟张老汉的三个女儿进行了沟通联系,告知真实情况,并邀请他们共同做好老汉的思想工作。同时,约好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张老汉的三个女儿和家属都来到了法院,被告方农村工作局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也来到法院。
调解现场,老汉情绪激动,没等法官开口,便出现文中之前交代的场景。在承办法官耐心的安抚下,平静下来的老汉渐渐从法官和被告口中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原来永和家园的房屋系根据此前(2008年2月份)张老汉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张老汉以优惠价增购的房屋,并非安置的房屋。2010年11月10日协议里约定的被安置的120平米的房屋位于复兴家园,目前处于刚完工状态,尚未分房。
内心的疙瘩解开后,张老汉当即撤回了起诉。
“法官从头至尾整个过程,始终是听而未断,却达到了事半功倍,既为群众解了难题化了纷争,又有效维护园区发展稳定,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案后,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工作局的同志对法院的工作大加称赞。
一套机制一种创新
“原被告双方,鉴于你们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现原被告双方可各自聘请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参加庭审……”
这是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庭审中,该院第一次运用了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家辅助人”制度。
今年1月,在审理原告某装修公司诉被告某发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在案件受理前已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进行了审计,但双方对审计结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司法鉴定。但该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后,原、被告双方仍持有诸多异议,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尤其是原告装修公司,对鉴定机构的解释不予理睬,并强烈质疑鉴定机构的鉴定方法。
合议庭为了查明该案双方争议的专业性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权利,决定告知双方各自聘请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参加庭审。庭审中,各方聘请的人员针对专门问题向鉴定人员询问,并结合自己的观点阐述了对鉴定结论的意见与看法,对事实争议焦点作出进一步的阐述和解释,为合议庭决定是否采纳鉴定意见提供了依据。
虽然,“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不是该院首创,却是他们在审理案件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的一种体现。
除此以外,与安徽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建立邮寄送达对接机制……
根据案件的类型,建立商事案件分类办理制度……
这一个个制度,凝聚着全体商事法官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