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方案发布 录取考生不再参加高考

31.01.2015  00:53

昨天记者从省考试院获悉,2015年《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发布,2月10日前各院校需将招生章程报送省 教育 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专升本】

信息采集3月6日开始

省教育厅要求,各招生院校须在2015年2月10日前将学校招生章程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以及招生计划编制原则、考试实施办法及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等。省考试院将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201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毕业学校录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专升本招生全部实行招生院校自主考试录取的模式。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对口招生】

拟录取名单3月底公布

参加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考生持由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后到招生院校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各本科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文化课、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均按皖教职成1号的规定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进行,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办法等应在各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拟录取考生须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截止日期为4月1日。

【高职院校】

录取考生不再参加高考

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各招生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强化技能测试;其他类人员报考高职院校,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体现出自主分类招生的特点。

考生可选报多所院校,一名考生可取得多所院校预录取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一所院校确认手续后由省考试院审核备案。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