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密集出台新规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8.04.2016  15:30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廉洁执法行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密集出台《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度办案暂行规定》、《淮北中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淮北中院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和《淮北中院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清单》等6项新规。

  细化责任分解。研究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意见》,明确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并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审理、案件监督、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党内监督、源头治理、廉政教育九个方面分解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确定了各项工作的主管领导、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等内容。

  落实“两个责任”。出台《淮北中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淮北中院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和《淮北中院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清单》,明确划定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规定纪检组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严肃查处案件、深化廉政警示教育、严肃责任追究等监督责任,真正使“两个责任”的落实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实行“三个统一”。创新违纪案件查处机制,制定《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度办案暂行规定》,由淮北中院统一管理全市法院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和调度全市法院办案力量,统一指挥调度全市法院的案件查办工作,形成办案合力,对全市法院干警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