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法院多措并举 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14.10.2015  10:05
 

  安徽法院网讯  依法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是缓解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从以下三点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库制度。

  一是保持名库制度常态化。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照法律规定对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库,并且定期对名库进行归纳、整理和更新。对于各承办法官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对被执行人的部分活动进行限制,压缩生活空间。

  二是扩宽宣传曝光渠道。除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曝光,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定期定点式曝光,还会选取一些典型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例进行舆论宣传,此举不但提高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库制度的公众知晓度,对失信被执行人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三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被纳入失信名库的被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其限制高消费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主要包括入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装修高档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等九项行为。对于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到10月12日,瑶海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失信被执行人达4158人,其中自然人3480人,法人组织678人。目前,已有三十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无法乘坐飞机到院主动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瑶海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库制度已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