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召开法官遴选入额考核民主推荐大会

31.10.2016  19:07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7日上午,合肥中院召开2016年度法官遴选入额考核民主推荐大会。

  会议指出,法官员额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遴选考核是法官员额制的一个关键步骤。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体现司法公信力要求遴选出来的法官必须在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办案能力、职业操守上都过硬。遴选考核全院参与、全员参加,是对办案人员素质全方位的衡量。全体参加考核干警要积极配合遴选考核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积极参与考核,保证遴选考核工作积极健康开展,保证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稳妥有序进行。二是实事求是,客观评价。遴选考核能够达到目的,关于在于参加考核的同志能够本来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客观公正评价考核对象,参加考核干警要做到以工作出发,不先入为主,从大局出发,不囿于成见,从事业出发,不以人划线,严肃认真,客观公正,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三是考核组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考核程序。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领会讲话精神,从关心法院事业发展,推进司法改革进行的高度出发,以求真务实、公正客观的态度,本来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考核,保证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对申请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警进行了民主推荐。会议结束后,考核组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