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召开新任廉政监察员座谈会

10.07.2014  18:43
 

  

会场


董震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安徽法院网讯  7月8日下午,省高院召开新任命廉政监察员第一次座谈会,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震出席会议并讲话。院机关11名廉政监察员及纪检组监察室全体同志参加座谈。

  董震指出,这次党组决定在院机关正处级干警中任命一批廉政监察员,是推进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廉洁的需要;是落实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内部监督的需要;也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延伸监督触角的有益探索。

  董震强调,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转变工作思路,落实“三转”要求。一是要协助党组抓主责。建立健全年初有部署、有承诺;年中有谈话、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有讲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长效机制。二是要突出主业转职能。明确法院纪检监察职责所在、主业所在,要剥离非主业任务,落实纪检组长分工,整合优化内部分工,转变“两查(察)”工作重点。三是要围绕中心转方式。聚焦“六难三案”问题,积极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模式,变被动查为主动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问责落实。四是要从严要求转作风。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重在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董震要求纪检组监察室要吸收廉政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为廉政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全体廉政监察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定位,尽快进入角色,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会议传达了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监察部举办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王宾宜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陈海峰、吴长富等廉政监察员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