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会

09.03.2015  16:30
 

  安徽法院网讯      3月3日下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政教育报告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出席会议并作廉政教育专题报告,各县市区法院院长、纪检组长以及宣城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钱明树首先与宣城中院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范围、内容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民二庭庭长马串莲代表该院各部门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郑重承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

  钱明树在廉政教育报告中指出,一是要准确判明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清醒认识到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反腐领域的纵深扩展、对新腐惩治态度的果敢坚决。二是司法不廉问题仍然存在。当前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反腐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要积极警惕民商事、刑事、执行等审执领域司法不廉问题和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强化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大对“六难三案”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三是要认真做好拒腐防变工作。要充分认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重要性,不捂案、不压案,对苗头性问题必须及时提醒和帮助纠正。两级法院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层层明责、层层负责。强化法院干警的自我保护意识,保持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牢守底线、不触红线,确保全员政治安全。

  钱明树强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作风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共同营造宣城风清气正的司法审判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