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陌陌”交友被骗色盗财 提醒慎用交友软件

28.07.2014  20:25
摘要 : 2014年3月份,家住安徽省某县的被害人姚某通过聊天工具“陌陌”与一位家住合肥的男子赵某相识,两人在“陌陌”聊天中很谈得来,逐渐产生见面的意愿。

  2014年3月份,家住安徽省某县的被害人姚某通过聊天工具“陌陌”与一位家住合肥的男子赵某相识,两人在“陌陌”聊天中很谈得来,逐渐产生见面的意愿。3月21日,姚某在赵某的邀约下,从某县赶至合肥与赵某见面,两人见面后一起吃饭、逛街,姚某玩得很开心,后在赵某的安排下两人入住合肥市一家快捷酒店,发生了不正当关系。3月22日7时许,赵某乘姚某熟睡之际,临时起意将其放在包内的一条黄金项链及人民币800元现金盗走。
  
  早上9点姚某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赵某不见踪影,一翻自己的包发现黄金项链及800元现金被赵某盗走。姚某恼羞成怒,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姚某与赵某取得了联系,赵某迫于压力将项链还给姚某。经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21323元。5月21日,被告人赵某主动投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2212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近几年来,随着“陌陌”、“微信”等一些交友软件的兴起,很多年轻人通过交友软件网上交友,结识陌生异性,不仅在网上相谈甚欢甚至还在对陌生人了解不多的情况下相约见面,被骗财骗色情况时有发生。法官在此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要慎用交友软件,不能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邀约,特别是女性朋友要有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稿件来源: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  吴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