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旧案一朝执结

16.02.2017  21:37
 

  安徽法院网讯  2月13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了一起拖欠了近七年彩礼款的陈年旧案,执行法官当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积极劝导教育的方法,使得被执行人当日交齐案款,为该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9年下半年,顾某、李某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1月,双方即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正月间,双方因结婚借的彩礼8万元发生争吵,之后李某离家出走,不再返家。2010年10月,金寨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顾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原告为结婚所花主要彩礼价值82500元,被告的陪嫁物折价抵付原告彩礼款31320元,尚有彩礼51180元。原告因结婚负债致家庭生活困难,鉴于双方已经结婚,被告及第三人(李某父母)在操办婚事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实际支出,以酌情适当返还38000元,其中被告李某返还彩礼款10000元,第三人(李某父母)返还彩礼款2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及第三人(李某父母)均未主动履行。

  2011年7月,顾某向金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李某父母依法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对于被执行人李某应当承担的彩礼款10000元,其本人却迟迟未给付,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而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7年2月初,申请人顾某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开设有两家化妆品店,有一定的经济履行能力,遂依法申请恢复执行。我院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于2月13日及时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的营业场所,当日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严明法律且积极劝导李某交付案款,促进案结事了,其与顾某双方也好各自开展新的生活。李某看到执行法官“软硬兼施”,再赖也是无济于事,索性当日即将案款一次性付清。至此,该案执行结案。

  法院的强制执行保障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就本案而言,其另一层启示在于申请执行人能够依法的向本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积极配合执行法官的执行,这也是执行案件能够及时顺利结案的一大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