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指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31.07.2017  15:29

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防御台风工作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7月30日12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台风“海棠”影响,7月31日~8月2日我省有一次较明显降水过程,强降水时段在8月1日,淮河以南西部和淮河以北部分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8月1日前后平均风力5级左右,阵风7~8级,水面上阵风8~9级。

省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视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各级防汛防台风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强化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薄弱环节排查,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切实做好高空作业人员和水面作业船只等防风避风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工程调度和高水位中小河流、中小水库等巡查防守,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自8月8日9时起 六安市解除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中安在线讯 据六安新闻网报道,中安在线
新一轮降雨波及13省市 安徽北部局部将有暴雨
  记者从国家防总、水利部获悉:据预报,徽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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