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醉酒男子推错电瓶车 竟对出警民警“动粗”

24.06.2016  09:19

安徽财经网讯:6月22日凌晨1时许,36岁的阜阳市颍州区居民李某某,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行政拘留五日。酒醒后的李某某后悔莫及,唠叨是酒害了他。

6月21日下午2点多,阜阳市公安局阜王路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称放在自家商店门口的一辆黑色电瓶车被人推走,要求民警出警处置。出警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和报警人在据事发现场几百米外的李某某家门口发现了丢失的电瓶车,电瓶车钥匙还在车上没有拔掉。而房主李某某还在家中呼呼大睡,民警将李某某唤醒询问情况,李某某却坚称骑的是自己家的电瓶车。

原来李某某当天中午在亲戚家喝了一斤白酒后,独自步行回家,从一商店门口经过时,看到一辆黑色电瓶车,由于这辆电瓶车跟自己家的电瓶车颜色款式一样,恰巧电瓶车钥匙也在车上插着,喝多了的李某某误认是自家的电瓶车就将车子骑回了家。李某某把电瓶车停在门口后钥匙也没拔,到家便呼呼大睡起来,直到丢车人和民警找上门,喝醉的李某某还认为推的是自家的车子。李某某不仅不配合民警的询问调查,还借着酒劲儿对出警民警辱骂、推搡、拉扯,并造成两名民警的警服被撕破。

民警依法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处理,采用保护性措施约束至其酒醒。酒醒后的李某某看着民警执法仪拍摄的自己的粗鲁举动是后悔不已,唠叨是酒害了他,真诚地对民警道歉。经调查,李某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盗窃电瓶车,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颍州公安分局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王枫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 记者 巩彬 杨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