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网监局行政约谈微商企业落实新《广告法

31.08.2015  09:23

  本报讯 8月27日,阜阳市工商局网监局组织召开微商企业行政约谈会,  督促微商企业落实新《广告法》规定,规范微商企业经营行为。市网宣办主任张丽、市工商局网监局副局长洪国强参加会议并讲话,吃喝玩乐在阜阳、阜阳华联、亚一金店等不同行业的21家微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讲解了新《广告法》和网信办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通报了全市微商企业从事网络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基本情况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全市微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律意识,切实落实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工商局网监局将立足职能,加大对微商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发现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参加会议的微商企业代表纷纷表态发言表示,要以此次行政约谈会为契机,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规范经营行为,细化制度,完善程序,切实把新《广告法》落到实处,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最后,参会微商企业签署了《网络诚信经营承诺书》。(王双振本报记者季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