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

03.07.2014  10:21

 

面对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乡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更为迫切,为充分发挥农村敬老院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村养老难题,阜阳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实施农村敬老院向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

阜阳市加强政策创制,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强化队伍、提升服务”的总体思路,制定《阜阳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意见》、《阜阳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完善敬老院的养老服务软硬件设施条件,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推进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专业化服务、制度化管理,推进敬老院全面提档升级,将全市部分农村敬老院转型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旨在2014年完成敬老院20%转型。到2015年底,全市40%以上农村敬老院转型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目标。

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为提高社会参与积极性,公益性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公建民营、场所租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市场化运作,自主选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对转型升级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优先纳入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并给予运营补助及政策优惠,统一挂牌。并按照养老机构《两个办法》的设立条件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国家、省、市民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科学、规范、具体的农村养老服务内容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养老机构安全、消防、食品、卫生、服务、财务、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并保证有效运营。转型后的养老服务中心须严格落实食品、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提升机构抗风险能力,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

拓宽服务服务范围。在提供满足本辖区农村五保对象入住要求的基础上,将利用率较低的农村敬老院转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优先保障“三无”、“五保”、特困优抚对象的入住需求,同时面向农村老人、空巢老人等群体开展助养、托管、照料等有偿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并充实专业服务及护理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休闲娱乐、日间托养和短期寄养服务等其他服务。

 

 

上报单位:阜阳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闵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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