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02.03.2018  12:31

  为深入推进阜阳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阜阳市政府将每年3月份确定为“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2018年2月2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会议,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局长贾光明宣读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副市长李红进行了工作部署。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通知要求,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创建主题,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开展全方位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月活动。一是坚持以经营者、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为创建主体,引导发动创建主体积极参加创建,组织创建主体向社会公开承诺,积极申报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放心消费主题宣传,以举办3·15晚会、广场文艺活动、文艺演出等为载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宣传活动。三是结合自身职能,根据消费者诉求热点和全社会关心的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问题,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或提升行动。

  本次宣传月活动分为市级层面、县级层面和社会层面。届时各地、各有关单位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经营者、行业、城乡基层组织等各类主体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广泛参与,弘扬共筑诚信社会精神,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为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提供有利条件,为服务阜阳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大美阜阳贡献力量。

  为了扩大宣传效果,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将充分发挥传统与新兴媒体宣传舆论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辟专栏,制作专题,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开展面向大众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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