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考特长生招生控制在5%左右

24.06.2015  13:46

  为促进学生发展特长,规范特长生招生,阜阳市日前出台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即日起,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可持获奖原件或推荐信等到招生学校报名、咨询。

  特长生是指初中阶段在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经测试认为确有发展潜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阜阳市要求,普通高中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色,按招生总数的一定比例(5%左右)确定特长生招生数,报市教育局,下达特长生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与条件为:体育方面。在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或其他青少年运动会上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学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和秩序册原件);艺术方面。在市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歌、舞、器乐、毛笔书法、绘画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信息技术方面。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信息学科竞赛或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虽未参加上述竞赛,但在某些方面有突出特长、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可持初中学校推荐信报名参加测试。

  文化课成绩超过当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50分以上的学生,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的排序录取。

  文化课成绩达线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志愿录取到其他学校。

  特长生要单独造表审批,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录取特长生,否则按违规招生进行责任追究。

  阜阳市欲报考特长生的中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心仪学校网站查询具体招收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招生学校,持获奖原件或推荐信等到招生学校报名。

  6月28日前,招生学校将对特长生进行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项技能、基本素质等。(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