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法院:巡回办案车上门立案暖民心

21.03.2017  15:41
 

  安徽法院网讯      3月9日上午,阜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两名法官乘坐多功能巡回办案车来到阜南县黄岗镇新店子村孙某等5人的家门口,为瘫痪在床的当事人孙某及其子女现场立案,受到了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

  2016年11月,袁某驾驶三轮电瓶车载其妻孙某行驶至328省道时与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袁某、孙某受伤,后袁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案经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认定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袁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因李某未尽赔偿义务,孙某及其子女必须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孙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阜南县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司法绿色服务通道,充分发挥多功能数字化巡回办案车便捷、实用的特点实行上门立案。立案庭法官先后在孙某病床前及巡回办案车上向孙某及其子女5人释明了立案和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充分发挥巡回办案车的科技性,当场为孙某及其子女5人办理了立案手续,现场就地打印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并送达孙某及其子女5人。之后,立案庭法官又耐心细致地就诉讼流程问题为当事人一一答疑解惑。鉴于孙某及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特殊情况,立案庭法官在报请院长获得批准后又现场帮助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

  近年来,该院不断深化便民、利民举措,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主动开展上门立案等服务措施,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让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多功能数字化巡回办案车的投入使用,为该院诸多便民、利民举措充分得到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该院将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颗“主心骨”,充分发挥多功能数字化巡回办案车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巡回办案车下乡办案新常态,让为民司法的阳光撒进田间地头,让为民司法的温暖浸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