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派出所助群众遗失钱财失而复得

07.11.2014  12:38

  10月27日 下午,长江路派出所在日常接处警工作中,接市民王某报警称自己放在某农业银行ATM机上的一万元钱不见了。经了解,王某(22岁,铜陵人)是一名个体户,当日携款一万元来到某农业银行ATM机准备存钱,后发现自己携带的是工商银行卡,由于下午有急事,匆匆忙忙就离开了,将一万元存款遗忘在ATM机柜台上,等自己晃过神返回柜台后发现钱已不见。

  了解情况后,民警及时调取了事发银行ATM机柜台监控,发现在王某离开后有一中年男子来到柜台将钱捡走,由于当时捡钱男子未在银行ATM机办理任何业务,没有留下个人信息,查找一度陷入僵局。10月28日,王某找到民警称自己在朋友圈发布了捡钱男子的照片,正好有一个朋友认识捡钱男子,并提供了捡钱男子施某的联系方式。民警第一时间与施某取得联系,一开始施某否认自己捡到钱,民警通过出示视频证据,告知拒不归还拾得的钱财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施某表示自己在外地,愿意回来后归还自己拾得的一万元钱。

  近期,王某联系民警称施某已先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了5100元,并表示剩余钱财将在10日内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