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严把“两保”审核关

27.05.2014  19:16

  自4月初以来,长丰县民政部门深入乡镇,对2014年农村低保、五保进行审核审批,确保把好每个“关口”和“准入”环节,努力做到逢“”必查必验,保障困难人群“应保尽保”。

  长丰县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按规定程序逐户做好入户调查、评议、审核、公示等各项工作,并将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目前,今年长丰县低保中心已核减20多户证明材料手续不齐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困难不实低保户”。同时,长丰县坚持对五保户、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和职业制武警、80岁以上老人、孤儿救助等重点供养对象和特殊人群实行“面对面”核验,重点剔除按照政策不能享受或重复享受待遇、已经死亡仍然享受待遇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