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一居委会主任侵吞补偿款被查

20.04.2015  10:59

    去年,长丰县双墩镇白大塘居委会主任陆文革因涉嫌贪污补偿款被纪委调查。可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竟然让人提供虚假的村务支出证明。不过,他的企图并未得逞。日前,长丰县法院以贪污罪对陆文革判处刑罚。和他一起获刑的,还有白大塘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彭某某。

   侵吞3万多补偿款

  2010年前后,长丰县北城修建蒙城北路延伸段。 2010年1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政府与白大塘居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各项补偿款共计61.8万余元。同年8月,白大塘居委会在发放徐岗水塘补偿款过程中,时任白大塘居委会主任的陆文革让白大塘居委会会计陆某以陆文革的名义从征地补偿款中虚报了31318元,并将此款据为己有。

  用假证明掩盖罪行

  去年1月16日,长丰县纪委接到白大塘村徐岗水塘补偿款去向不明等问题举报。纪委经调查发现了陆文革领款31318元存在问题。去年4月2日,陆文革主动到中共长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部纪检组,交代了其从居委会领取31318元的事实,并主动退缴了31318元赃款。不过,为了掩盖罪行,陆文革还做了一番“努力”。据白大塘居委会会计陆某、高某等人的证言证实,陆文革在纪委调查他之后,曾让陆某等人提供村务支出的相关虚假证明。

  同年6月26日,陆文革经长丰县检察院通知后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领取31318元的事实,但辩称该款是其用于居委会的开支,并让人补写了菜单、租车清单、收条等材料。

   党总支书记一同获刑

  同样是在蒙城北路延伸段修建中,双墩镇白大塘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彭某某也趁机侵吞了19700元补偿款。据了解,2013年7月18日,陆文革与彭某某都因诈骗罪被合肥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缓刑部分。

  日前,长丰县法院对两人的案情作出判决:撤销2013年判决的缓刑部分,以贪污罪和诈骗罪判处陆文革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撤销2013年判决的缓刑部分,以贪污罪和诈骗罪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对两人的违法所对予以追缴,返还双墩镇白大塘居委会。

    责编:童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