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桃溪镇组织学习落实中央“十不准”规定

18.09.2015  19:3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切实纠正“四风”问题,近日,舒城县桃溪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了舒城县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不准”》内容解读。

      学习会上,镇纪委书记许世稳带领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十不准”的全部内容,并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镇主要负责人强调要求,全体镇村干部要端正工作态度,规范工作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通过此次学习,全镇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了进一步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纷纷表示,此后将严格按照“十不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群众谋实事、办好事,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

      此外,桃溪镇还专门抽调人员组成纪检监察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要求严肃处理,确保“十不准”规定落到实处。

( 来源:舒城县桃溪镇政府  作者: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