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桃溪镇村级财务管理做到“六个严格”

30.09.2015  08:19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今年以来,舒城县桃溪镇党委政府查防结合,从村级财务管理入手,把涉农资金、民生工程作为重点,从制度执行上狠抓责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了村官贪腐。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包括村级报帐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财务审计、招投标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项制度。各村(街)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严格收入管理。 村级收支坚持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年初村委会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编制本年度收支预算草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年度中,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告村民代表大会,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年终进行决算,对本年度收支决算情况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三是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报刊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费用严格控制,不准违规发生招待费、租车费,不准巧立名目发放各类奖金、补助费,不准报销各类不合理支出费用。

      四是严格票据审批手续。 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注明事由、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同时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对所有大额工程项目等支出,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运作,必须有工程预决算,有工程合同,报帐时使用正规税务发票,并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审核签字,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以及必要相关手续方可报帐。同时,规定村级1000元以上的支出发票,必须由监督委员会所有人员审核签字。

      五是严格票据领用核销程序。 村级支出票据一律使用正规发票或从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领用的统一支出票据,并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制度。村报帐员每次报帐时需将票据存根到农经部门核销,由农经会计逐张核对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是否漏报。

      六是严格加强审计和监督管理。 镇财政和农经部门每年对全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开展财务审计,重点是惠农资金、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等。此外,镇人大、纪委、财政、农经、水利等部门对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 来源:舒城县桃溪镇信息站  作者:许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