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舒茶镇:强化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取得实效

15.10.2015  15:43

      为进一步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舒城县舒茶镇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强化工作保障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一、以工作时间作保障。 该镇在禁烧期间取消节假日、双休日,实行全天侯24小时看守。遇到阴雨天气,秸秆无法焚烧的,由党政办统一通知调节休息。凡镇包片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因事不在岗,确需请假的,首先要向联系村成员汇报,并与相关的村包片干部沟通,确保有人代岗,再向镇主要负责人请假;一般村干部请假,首先和所包片镇干沟通,确保有人代岗,再向联系村成员请假。代岗人员负有同等责任。在效能督查中,发现镇村干部一次不在岗的,党政办将以短信形式通报全镇;两次不在岗的,要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三次不在岗的,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四次不在岗的,是镇干部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是党员村干部的,年度定为不合格党员,是非党员村干部的,年度定为不合格村干部直至给予行政处理。

      二、以巡查调度作保障。 镇每天由专人负责向上报告、向下通报巡查情况,通报焚烧点时,必须有当事户主姓名和镇村相关包保责任人。工作调度实行积分制,凡被镇巡查组发现一处火点或黑斑的扣1分,被省、市、县发现一处分别扣5分、3分、2分,每周一调度,凡积分累加位于后三名的村和后六名的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度。

      三、以规定协议作保障。 凡大农户和农户综合利用秸秆粉碎还田成绩较好的,对照有关规定,经镇村确认后,给予适当奖励;凡发现焚烧秸秆的大农户和农户,将按与大户签字的协议书取消一切粮补政策和项目申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违法的将依法处理;坚决制止不带粉碎装置的机械下田收割,粉碎秸秆长度不得超过10厘米,违者由执法组依法处理。

      四、以责任追究作保障。 严格执行禁烧秸杆“黑斑倒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公安、消防对恶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公共安全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对包保责任人给予一定处罚。一是经济处罚。凡是被省、市、县、镇发现并通报的,分别扣包片村干部400元、300元、200元、100元,从村打卡工资中扣除;镇干部与村干部同奖同惩,从绩效工资中扣除。二是纪律处罚。凡被镇巡查组发现火点、黑斑,对相关包保责任人以短信方式通报全镇,凡被县以上巡查组发现火点、黑斑,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包保责任人给予纪律处理。

( 来源:舒城县舒茶镇政府  作者:周先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