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炉桥镇出实招狠抓秸秆禁烧工作

03.06.2014  13:18

      日前,定远县炉桥镇根据省政府秸秆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该镇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 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严把死守、齐抓共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突出重点,划分区域。在重点时段把重点区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根据该镇农作物收获季节的特点,夏季5月28日至6月15日为丰收期间;秋季:9月20日至11月20日为秋收期间。防范区域:镇区3公里范围;盐化工业园1公里范围;定炉路、永淮路、淮南线铁路两侧分别为2公里范围;供电所、粮食大库、油库、电灌一站和机关单位为1公里范围。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镇、村(居)干部大会进行总动员,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自觉执行禁烧禁令。在街道的显著位置悬挂过街、过路秸秆禁烧横幅150条,在村委会附近写巨大幅标语每村不少于2条;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宣传材料2000份;同时利用滚动电子字幕、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废物利用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落实责任,重点整治。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村(居)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全镇上下组成强有力的专管领导班子,实行责任到区,分工到片,加大对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巡查力度,不论节假日或夜晚休息时间,都要严防死守,做到发生一处制止一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实行奖惩,奖罚分明。对工作成效突出,辖区内没有发生秸秆禁烧情况的村(居),镇政府给予3000元的奖励;对工作成效较好,辖区内没有发生成片秸秆焚烧情况的村(居)给予1500元的奖励。给受奖励的村给予表扬加分,并记入年终总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秸秆连片焚烧,造成影响的村(居),给予2000元罚款,从干部工资中扣除,并给与通报批评和扣分,记入年终总考评。

      五、强化督查,及时处理。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纪检督察部门随时深入一线现场检查,知道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发生问题及时纠正,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焚烧秸秆的地方立即进行制止和有效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警示;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 来源:定远县炉桥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