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
06.08.2015 22:46
本文来源: 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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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深圳100多个路口都有穿绿马甲戴绿帽子的市民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他们都是闯红灯接受处罚的市民。对于帽子的颜色,有市民觉得有趣,并拍照留念,但也有男士对帽子的颜色有较大成见,甚至与执勤交警发生争执。(8月5日《广州日报》)
——闯红灯不丢人,戴绿帽却丢人,真是岂有此理。“违规有理处罚无理”的奇谈怪论,绝不应该得到纵容和支持。对于某些人“理直气壮的违法”,必须通过常态的执法和严格的惩处来强力纠正。 盛翔
——用黄色、红色的帽子,一方面能起到教育与惩戒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尊重了风俗与习俗,尊重了人们的感受,交警方面又何乐而不为呢? 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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