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再现巨额存款“失踪” 监管“篱笆”为何难扎牢

13.05.2015  21:00

新华网北京5月13日电(记者徐曼曼)“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句银行业的宣传语深入人心,但在近些年却频频出现“你一理财,财不理你”的蹊跷事件,动辄数亿元的存款“失踪”案件给银行业和储户都敲响了警钟。

巨额资金放在银行账户中为何会无故消失,风险极低的银行存款缘何成为不碰自破的气球?代销与托管演变成“飞单”和借贷,究竟该问责谁?种种疑问,亟待进一步厘清。

 

一问:谁“放飞”了银行存款?

 

近日,中行杭州支行被曝前员工非法吸储上亿元,目前,4人已被刑拘。搜索以往的新闻不难发现,“飞单”事件近年来频频发生,大多数银行都牵涉其中。

据新华网记者粗略统计,去年以来,储户有高达10亿元的金额都在银行打了“水漂”。例如,2014年,42位浙江杭州储户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民生银行更是在去年两个月内曝出三起理财产品到期难兑付事件,涉及金额至少达8000万元,合众人寿旗下资管公司管理的3亿元存款,在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后“失踪”。

工行、农行的客户也遭遇过“飞单”事件:2014年10月,上市酒企泸州老窖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存款失踪;今年1月10日,泸州老窖又发布公告称,在工商银行河南南阳中州支行等处的3.5亿元存款出现“异常”。

存款“失踪”大部分原因还是“祸起萧墙”。近年来发生的“飞单”事件可以归为三种:一种是储户的存款被不法分子乃至银行内部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盗取;另一种是银行客户经理私自售卖理财产品,储户到期无法对付;第三种是在银行办理的存款遭遇“存单”变“保单”或其他理财产品的情况;还有一种是假银行非法集资。其中,前三种更为常见。

公认的最安全的银行机构为何频频遭遇“飞单”事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事件暴露出银行“重发展、轻规范,重效率,轻安全,重效率,轻公平;重创新,轻诚信”的种种弊病。

刘俊海分析,“飞单”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银行对员工的监管“篱笆”扎得不严,监督有失。以“吸储规模论奖赏”的考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更是“误导”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业绩压力大,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可能会铤而走险非法揽储或代销非法理财产品;二是银行内部的‘蛀虫’胆大妄为,置法律于不顾,他们利用银行内部业绩导向的考评机制漏洞,从事非法揽储的犯罪行为;第三,也与储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关。

 

二问:银行该不该担责?

 

“飞单”事件争议的焦点在于,银行到底该不该担责?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曾代理过多起国内理财产品维权案件,他向新华网记者透露,大多数“飞单”事件的解决途径是走刑事程序,由公安机关介入。但索赔追回往往不可能,银行通常会撇清关系,将责任推给理财经理个人承担,最终这类案件常常就不了了之。

通过梳理这些“飞单”事件不难发现,它们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今年2月4日,银监会发布评论文章揭秘《“所谓存款‘失踪’原来是‘被骗’》。文章指出,目前银行存款不存在丢失、失踪状态,提醒储户不要贪图高利息,以防被骗。

也有分析称,存款被盗案背后都闪现着银行“内鬼”身影,他们与犯罪分子里应外合,通过伪造金融票证、私刻存款单位银行预留印鉴、假扮银行工作人员等非法手段轻松盗走存款。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曾公开表示,要进一步探究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是因为银行的管理漏洞,还是信息系统的漏洞,还是因为个别社会犯罪分子和银行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造成对存款资金的诈骗等,要分清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责任,分别加以处理。

刘俊海也向记者解释,“飞单”事件要区分看待,主要看理财经理在揽储时是否打着银行的名义,是否在其在职期间发生等。

“倘若是银行的在职员工和储户签订合同,这种情况银行肯定是要买单的。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由于行为人在银行工作时间、工作范围之内,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就视为银行的揽储行为,银行应该还本付息,”刘俊海进一步表示,举证责任方银行要想免责,就要“自证清白”,证明该员工的揽储行为是个人行为。

但在中行杭州支行的案件是前员工非法揽储,在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方储户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该离职员工依然打着银行的旗号,是在营业场所和储户建立金融关系等,让储户误以为其仍在银行工作,就可以构成表见代理,银行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刘俊海说。

 

三问:如何扎紧监管“篱笆”?

 

我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在4.3亿户家庭中,存款是主要的资产形式。截至2014年末,中国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高达116万亿元。

多地频现的银行“飞单”事件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

近日,有消息称,银监会已下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银行代销业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且不得对代销产品提供任何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担保,不得介入代销产品投资运作过程,防范代销产品兑付风险和运营风险向银行转移。

监管层的决心在今年年初已初露端倪。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5年度银监会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查处内外勾结诈骗客户存款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切实抓一批反面典型,深查严纠管理漏洞,为全行业重敲警钟,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业合规经营。

有媒体报道,监管高层在近期召开的一季度经济形势会议上指出,各级监管机关不得松动,要把真实情况反映出来,“三铁三见”,即:铁面无私、铁证如山、铁案不翻、见人、见钱、见整改。在抓好信贷客户管理、进行防诈骗宣传的同时,对内部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发现员工涉嫌参与非法集资的,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置”。

在刘俊海看来,“飞单”事件的频发发生并不是偶然的,今后要从内部的风控和外部监管两方面筑牢“篱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对于银行自身来说,要提升银行业高管和从业人员的“法商”和“德商”,即敬畏法律,践行银行业商业伦理,不能只注重培养他们的“智商”和“情商”;对于银监会来说,有必要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关上违法犯罪的“龙头”。

张远忠律师也提醒储户,要擦亮眼睛分辨出哪些理财产品可能会成为“飞单”,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客户经理是在什么场所、什么时间办理的该业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