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法院开展执行统一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04.03.2015  12:54
 

  安徽法院网讯  2014年以来,铜陵市两级法院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为抓手,形成合力,统筹安排,抓住重点,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提升办案效率,优化办案效果。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65件,执结3783件,执结率79.39%。其中,铜陵中院受理317件,执行标的总金额20.78亿元,执结273件,执结率86.12%,实际执行率95.68%,执行标的到位率85.87%。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88件未结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完毕,执行到位标的额共计602.3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两级法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报送公安机关上网查控46人。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活动,两级法院整理出需集中清理的案件1745件,标的额共计7亿3百余万元。开展“涉知识产权”专项执行活动,将近两年“涉知识产权”案件16件集中执行,逐案落实,效果良好。开展涉金融机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到位债权1.2亿余元,得到金融机构好评,省建设银行派专人送来感谢信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配备执行查控平台所需的硬件设备,开发网络执行查控软件。去年5月份,市中院在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与市内十二家商业银行进行对接,为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达成意向。与公安、工商、住建、土地、房产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在专线联接事宜上达成共识,目前近100平米的“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此为依托,我们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快速查控,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2014年,全市法院将110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其中91名为自然人,19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因履行完毕等原因被屏蔽撤销的有15件,占被纳入失信执行被执行人总数的13%。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铜陵日报等媒体和中院门户网站、微博等平台宣传诚信典型事迹,报道失信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机制功效。

  四是有效规范执行信访工作。执行信访已归口管理,2014年仅收到信访案件14件,未发生一起重复信访案件。对征地拆迁、财产刑等容易转化涉执信访的敏感案件,事先详细了解案情,搜集相关信息,对信访风险进行评估,对风险等级特别高的制定执行预案。在执行中注意方式方法,强化群众观念,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办案质效,有效提高信访案件化解率。

  五是增强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突出市中院的管理作用,理顺协调业务的主渠道。2014年中院指定执行案件10件,共同执行案件8件,协调案件136件,督办12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如狮子山区法院受理的被执行人为铜化集团下属某公司的企业职工讨薪系列案件,申请人有一百多名,社会影响较大,该公司的资产已被铜官山区法院执行局在另案中采取了强制措施。为妥善处理,中院执行局会同两基层法院执行局到铜化公司进行协调,案件最终得到圆满处理;中院去年受理了几起区县政府开办的小贷公司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指定由相应的区县法院执行,为增强执行实效,郊区法院及铜陵县政府对此表示满意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