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手软

05.01.2017  02:05

2016年,铜陵市环保部门依据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通过常态化开展“零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执法,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该市已作出行政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计52件,比2015年同期增长33.3%,处罚金额281.62万元,增长162.6%,其中查封扣押类案件实现零的突破,达28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2起,行政拘留移送4起,均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污染物持续超标排放的,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对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手段,予以重点打击;对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