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商局启动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

08.09.2016  17:34

  近日,铜陵市工商局启动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一、加大宣传警示教育。通过媒体和多种形式就企业非法融资经营行为、非法从事的业务种类和存在的违规操作的问题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宣传警示。

  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对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涉及“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等字样的企业,及时将相关企业信息告知金融管理部门,并与金融管理部门对该类企业予以持续关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措施。

  三、清理规范行业广告。重点排查整治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行为;重点清理规范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者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及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四、加强合同信用监管。依法监督处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失信企业依法撤销其公示资格。

  五、依法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对侵犯或冒充金融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挂牌或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公众投资、储蓄的企业重点排查,根据其经营性质、经营情况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撤销其省著名商标资格,并向社会公示,收缴牌匾及证书。

  六、加强企业公示信息监管。依托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对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诚信记录建设,通过公示这类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进一步提高行业透明度,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管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对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企业的公示信息进行专项抽查,并公示抽查结果。

  七、强化执法办案工作。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对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企业加强监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构建对涉嫌非法集资查处的联合执法,形成处置非法集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