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在铜陵召开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

16.03.2015  19:05

      3月12日至13日,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在铜陵市召开。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王佛生,铜陵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河,铜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化锋、副秘书长赵开荣,省民管局负责同志,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民管机构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邹河首先代表铜陵市委、市政府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省民政厅对铜陵民政事业发展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省民管局向会议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4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从6个方面对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报告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建设质量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铜陵、合肥、阜阳、马鞍山、宣城社会组织管理机构负责人先后作交流发言,分别介绍做好相关工作的经验做法。
      最后,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王佛生从提升工作理念和思路的角度,对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深刻理解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首先,结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社会组织相关规章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够起到“润滑剂”、“减压阀”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站在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和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的定位来思考我们的工作。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作用越加重要。去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要求要“全面深化改革”,可见社会建设将成为下一步着力推进的重要方面。此外,从社会治理结构的三大法人体系来说,社会组织法人作为构成现代社会体制重要责任承担者之一,未来将发挥其应有的更大的作用。
    王佛生强调,要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至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进行统筹谋划;要借助政府购买服务和政治民主协商这“两只脚”,逐步扩大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的空间;要进一步各级充实登记管理机构力量,坚持依法登记、分级登记的基本原则。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王佛生要求,一要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培育发展的关系,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限制压制”。二要处理好登记管理机关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严格依法履行登记与管理的职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对有关协会的监督管理。三要处理好分级登记和整体协调的关系,明确各级登记的“门槛”,引导服务能力不同,权威性、代表性不同的社会组织在相应的层级登记。
      在会议召开之前,与会同志还参观了铜陵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上报单位:民管局
信息作者: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