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强化集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

19.08.2014  15:16

  为切实推进全县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严厉打击市场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和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行为,日前,铜陵县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强化集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城乡集贸市场限塑进行整治,力争集贸市场“限塑令”执行覆盖率达到100%。

  据了解, 自2008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商品零售场所已开始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并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限塑令”实施以来,铜陵县城区规模较大的超市、商场等贯彻执行情况较好,但集贸市场尤其是乡镇市场仍然是“限塑令”监管当中的难点,虽然全县集贸市场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在推广环保塑料购物袋的使用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大部分市场仍然存在执行覆盖率低的问题。造成农贸市场“限塑令”推广难的原因主要有市场上销售的可降解环保塑料购物袋成本高,增加了经营户的成本;标准的可降解环保塑料购物袋在使用性能上达不到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行业的要求;在农贸市场周边销售非标塑料袋的小商小贩难以有效制止。

  针对这些问题,该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在集贸市场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白色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以及开展“限塑”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积极督促市场主办方认真履行“限塑”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及时予以劝诫、纠正、查处。鼓励、引导在集贸市场内设立专营合格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统一采购销售,设立限塑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自觉参与限塑工作。该局要求全县八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加大对辖区市场巡查力度和巡查频率,以集贸市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持续开展集中清查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设立或变更登记的当事人,从严把关。对集贸市场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行为要重点开展一次拉网式专项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超薄塑料购物袋行为,依据《限塑令》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限塑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作用,建立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及时调处纠纷,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立即进行核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在集贸市场内继续违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特别是无合格标识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行为,严厉处罚屡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并公告处罚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查在市场内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市、县开展的“双创”工作周考核,按照创建要求,把对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的监管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限塑”长效管理机制。截止目前,共检查集贸市场9家,市场经营户132户,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执法车辆32台次。(焦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