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正式运行
安徽法院网讯 9月1日,铜陵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正式运行,这也是省内首家集中归口审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专业法庭。该庭依法审判一、二审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生活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一审审理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对下级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庭长由具有资深审判经历、现任民一庭庭长转任,同时从刑庭、民一庭、行政庭各抽调一名青年法官,并配备一名书记员。全庭5名同志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5岁。
铜陵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环保形势较为严峻,涉及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呈多发和日趋严重的态势。在铜陵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铜陵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正式成立。2016年,铜陵中院“以环境保护审判庭为抓手,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被铜陵市委确定为全市九项重点改革项目之一。
自9月1日起,铜陵中院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由环境保护庭审理。环保庭并全面梳理该院近年来散布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领域内的环境资源类案件,总结案件特点、共性问题,为集中归口审理奠定良好基础;采取集体学习、自学、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法官的专业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了解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难点、焦点问题,研讨规范行政监测问题,督促形成配合紧密的“裁执分离”模式;完善“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加强对下指导,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合力,形成适合铜陵市情的环境资源综合审判模式;探索环境资源类案件执行新机制,以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为抓手,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增加执行投入,提高执行效率。铜陵中院将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敢于担当,大胆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的新方法、新路子,为推进环境保护审判事业积累经验,努力开创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