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涉金融类企业专项执行活动第一阶段成果初显

12.08.2016  02:35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铜陵市涉金融类企业案件急剧攀升,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金融类企业执行案件502件。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关乎金融风险防范,影响金融改革创新,制约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为具体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结合涉金融类企业的实际需要,铜陵中院从7月份起在辖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金融类企业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目前取得第一阶段“开门红”。

  一、强制执行促和解,银企互通共发展

  铜陵市农行申请执行某商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达2000余万元。2015年底,铜陵市农行向铜陵中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依法按规定动作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后,了解到某商贸公司并非走投无路,而是有了更好的发展方向,但苦于没有资金进行前期筹备。执行法官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发展前景后,立即与市农行对接,将此情况进行通报,并帮助市农行分析对被执行人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后的利与弊,尤其是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涉及的扣除各项费用、标的物降价处置、市场及外部环境等处置风险,铜陵市农行决定对某商贸公司拟发展的新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最终,当事人双方在法院的居中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市农行还做出对该案涉案借款展期五年的决定,以实际行动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产业升级债转股,新鲜血液带腾飞

  作为铜陵支柱经济之一的铜产业,在全国都有着较大的影响力,正当有些铜产业链企业准备大展拳脚之时,产业链上游的供货企业突然宣布破产,引爆行业内矛盾,也导致各家银行、担保公司的危机感。

  2016年4月19日,以铜陵建行向铜陵中院申请执行的几起案件为标志,以铜产业链几家企业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全面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深入了解企业现状和发展前景,认为该类企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不仅是纳税大户,还是优质企业,如果因强制执行将企业全部逼停是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行为,于是向院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研究形成“由中院执行局牵头,汇合各金融类企业与产业企业共同会商,拿出意见和办法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商辖区政府予以协调、支持,产业企业引进新鲜血液,促进债转股”的执行方案。

  方案确定后,在市政府和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轮艰苦磋商,各家银行、担保公司等申请人分别和被执行企业达成共识,被执行人从浙江、广东等地引进资本投资,并获得政府资金支持共计3亿余元,还清了所有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并以新鲜血液的注入带动铜陵龙头经济的腾飞。

  三、守得云开见月明,传统经济话共赢

  在经济宏观调控中,房地产行业受到极大冲击,一些2012年以后拿地的房企因“时候不佳”而一蹶不振,同时,这些企业大多还背负着高额贷款,并为此支付大量利息。

  2013年,铜陵市某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中心地段成功拍得一块土地。2015年以来,以这家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20余件,皆因拍了这块地及后续开发所欠款项引起,申请执行人大多是地方银行、政府投、融资平台、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铜陵中院执行法官分别对涉案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进行查封,并帮助房企协调资金,建议其仍要继续投入建设,争取以建成的商品房进行销售,将回款予以还债,并与每一名申请执行人做工作、谈和解,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成房抵押、指定账户销售、回笼资金监管等不同方式,促成所有案件达成协议。后该房企赶上商品房销售的“第二春”旺季,今年7月初将开发的房产成功开盘预售,仅大半个月便偿还70%以上欠款,实现当事人各方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