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开展庭审及裁判文书规范月活动

17.11.2015  02:04
 

  安徽法院网讯        根据省高院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及其《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经铜陵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2015年11月-12月开展该市法院庭审及裁判文书规范月活动。

  此次活动,对庭审提出“四必须、四严禁”的要求,即:着装必须统一,法官着法袍,书记员着制服并佩戴大徽章;庭审必须准时,准时开庭且中途不得随意离席、中断;服务必须到位,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等全面落实;环境必须整洁,话筒、同步录音录像等配套服务设施完整。“四严禁”即:严禁庭审态度不端正,包括翻阅与庭审无关的其他案件卷宗;严禁程序不规范从而变相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严禁倾向不公平,能公平地分配诉讼各方的陈述或辩论时间;严禁语言不文明,但可应用群众性语言,对当事人的合理疑问及时解答。裁判文书制作要求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出台的各类型案件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标准。同时注意文书格式、质证内容书写、裁判说理、行文繁简、语言文字水平等几方面要求。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保障,铜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作为本次规范月活动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对该市法院的庭审情况进行随机现场抽查,同时对裁判文书进行全面检查;所有的检查活动有一名副院长现场带队。同时,各区县法院的庭审评查,也将由一名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带领中院及基层法院资深审判人员进行。本周铜陵中院已对郊区法院进行了庭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