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庭审亲历”活动开展

17.06.2014  18:43
 

  安徽法院网讯  自省高院部署开展“庭审亲历”活动以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在铜陵中院已开展的三次活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亲历亲为、率先垂范,旁听庭审全过程。

  二是严格落实,铜陵中院规定审委会每月不少于两次亲历庭审,每人每年要主审一件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审委会委员要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使庭审活动常态化,着力改变过去“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模式。

  三是强化公开,在三次庭审中铜陵中院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并评议案件,接受意见建议;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到庭,扩大活动影响,推进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