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以“四个加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生根

18.07.2016  15:06
 

  安徽法院网讯        自省委、市委的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以来,,铜陵中院严格按照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以“四个加强”确保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在法院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铜陵中院在第一时间成立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要求,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紧扣法院实际,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梳理法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单位(人),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院党组班子成员带头签订承诺书。

  二是加强自查、监督。铜陵中院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方案要求,对整治的五个专项开展了自查,完成了五个专项的自查报告,并填报各项报表。其中7月5日,监察室、政治部组成督查组对“酒桌办公”专项整治进行了检查,对2016年1-6月公务接待凭证中来人单位、人数、金额和四单合一情况进行重点核实,未发现违规行为。在“小金库”的专项整治中,通过铜陵中院网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举报;在一楼诉讼服务大厅张榜公布《“小金库”清查情况承诺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填写《“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三是加强整改落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代理人)、中介机构吃请作为专项整治重点之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院纪检监察部门还组织本院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现有存酒进行全面清点,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予以备案,从源头上杜绝“酒桌办公”。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院内外网、宣传栏、电子屏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院上下共同整治的氛围。